前言:
營商環境進一步,經濟發展贏先機!眼下,包頭市全市上下正在凝神聚力打造一座“包你滿意”的“移動辦事之城”。從“夯基壘臺”到“積厚成勢”,從高位推動到上下貫通,從齊抓共管到部門合力,以自我革命的精神、刀刃向內的勇氣,把市場評價作為第一評價、以企業感受為第一感受、視群眾滿意為第一標準,新招不斷,實招疊出,將優化營商環境向縱深推進。
闖關奪隘拓新局,正是揚帆搏浪時!一路走來,包頭市各部門齊心協力,對標一流,以“四辦”為畫筆,以改革為底色,聚焦企業群眾辦事中的堵點痛點難點,通過一條條舉措,一個個方案,跑出便民利企“加速度”,打造高質量發展“新引擎”,一幅“包你滿意”的“移動辦事之城“的工筆畫正在鹿城大地精細描摹。
中宏網內蒙古10月18日電 今年以來,包頭市公安局全面落實自治區黨委和包頭市委關于優化營商環境、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決策部署,堅持問題導向,突出上級改革落地執行和自主創新攻堅破題,在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持續發力,推動“放管服”改革在新發展階段打開新局面、開啟新征程,向更深層次挺進。
深化服務保障,打造優質高效的服務環境
完善“互聯網+公安政務服務”平臺。包頭市公安局已建成互聯網+政務服務平臺,目前197項公安政務服務事項已經實現“網上辦”,115項實現全程網辦?!鞍^公安微警務”公眾號開通“挪車碼”,只需掃描二維碼即可通知車主挪車。不斷推進非稅收繳電子化,交管業務、出入境業務、治安業務已實現微信、支付寶、手機銀行APP、云閃付方式、現金繳費等多種支付方式。推進落實“一件事一次辦”,刻章備案、網吧備案、新生兒出生、新車上牌均實現“一件事一次辦”,并錄入“蒙速辦”的“一次辦”專欄。
推進線上線下一體化服務。整合多警種服務職能,升級“包頭24小時警局”,在警局增設服務企業版塊,借助網上警局優勢,及時發布公安機關便民惠企措施,廣泛征求市場主體需求和意見建議。將出入境業務由大廳延伸至10個派出所,窗口服務的戶籍業務和出入境業務等服務工作有效整合,做到一窗受理、一窗辦結、只跑一次,全市出入境辦證點增至22個。確定4個“一站式”政務服務派出所,辦理出入境、車駕管高頻簡單業務及特行管理部分治安業務,打造群眾家門口的公安政務服務“便利店”。在繁華商圈建成24小時無人警局,方便群眾辦理車駕管、戶政、出入境三大類22項高頻業務。在檢車站、4S店、二手車市場、郵政部門等23個企業、部門增設部分車駕管服務,方便企業和群眾就近辦理業務。交管部門在市車管所、各車管分所、郵政代辦網點、駕校安裝了12臺警醫通自助體檢機,實現了駕駛人體檢、換證一站式辦理。建成24小時不打烊“無人車管所”。在市區禁行區以外通行方便的石拐車管分所、西水泉、海泰、華世百盛公安交管社會服務站,開通了大、中型載貨汽車登記業務,分批建立大、中型載貨汽車登記上牌網點,實現大型汽車業務隨時辦理、即辦即走,截至目前我市已完成公安交管社會服務建設17家,已審批正在建設17家,已提出申請正在辦審批的24家。在各級政務服務大廳對公安政務服務高頻辦理事項,按照警種設置同類窗口,對低頻辦理事項,設置綜合窗口,實行一窗辦理。
進一步減縮戶籍業務辦理流程。開具戶籍證明、補辦戶口簿和臨時身份證等業務可實行網上辦、掌上辦;市外人員申請遷入我市城鎮戶口,提供相關一種證明文件即可當場辦理。換領、補辦、掛失二代身份證(含外省市人員),出具戶籍證明,補辦戶口簿,出具同戶家庭關系等公共服務事項,不需要提供任何證明材料,只需本人提供身份證號碼即可當場辦理。辦理自治區外異地身份證由原來60日承辦期縮短為7個工作日,本地居民身份證和自治區內異地證辦理時間由25日縮短至5個工作日,全市各派出所均可以辦理異地身份證。群眾在身份證辦證期間辦理其他業務,可提供有效本地戶籍證明或“全國人口信息庫”中的公民身份信息證明。25個外來務工人口較多派出所辦理居住證實現立等可取,其他派出所實行派出所現場受理,1個工作日內到旗縣區公安分局制證中心(市民中心)取證;主動上門到企業,為企業員工辦理流動人口居住證,材料齊全后5日內發證,并由派出所安排人員親自送到企業。推出問題樓盤落戶服務,對沒有房本的樓盤、在地名辦未備案的樓盤,只要有證據證明房屋是合法取得,即可為其落戶。
四是最大化縮短出入境辦證時限。自2020年9月起,市公安局不斷縮短辦證時限,自治區內居民出入境證件簽發由7個工作日縮短至3個工作日,自治區外居民由20個工作日縮短至3個工作日,自治區內居民簽注簽發由7個工作日縮短到立等可取,企業赴香港商務活動備案時限由15個工作日縮減為1個工作日,實現辦證速度全國最快。下放港澳通行證再次簽注權限下放至昆區、開發區和偵查一分局,進一步縮短了群眾的辦事距離。為急需出國(境)的重癥病人或有集中辦證需求的學校、企業提供預約上門辦證服務。
進一步簡化特行管理審批。旅館業設立行政許可由30日簡化為申請人承諾后立即辦理,當場發證。公章刻制業設立行政許可由10日簡化為申請人承諾后立即辦理,當場發證;縮短公章刻制時限,確保最長2小時內完成。金融機構營業場所、金庫安防設施建設方案審批、工程驗收分別由20個工作日縮短為3個工作日。自招保安員備案、保安服務公司跨省服務備案、爆破作業人員資格證核發、爆破項目審批時限由20個工作日變為即來即辦,并提供上門服務,實現全國最快。新開辦企業通過銀企合作形式(企業在銀行開戶,銀行為企業買單),對企業免收刻制公章費用。
應放盡放交管審批事項權限。全市有247個網點可辦理各項車駕管業務,將機動車臨時行駛車號牌業務下放至45個4S店,群眾購車后可以直接辦理。進一步暢通檢車渠道,推行跨省異地“全國通檢”,我市7家可進行摩托車檢測的社會化檢測機構順利實施全國通檢和6年免檢措施。目前包頭市6家檢測機構已實現貨運車輛“三檢合一”,減少貨車經營者往返“少跑路”,切實降低物流成本。不斷豐富“網上辦”渠道,可通過包頭交警手機APP、微信公眾號對69項交管業務網上預約,為群眾提供最近的辦理網點和網上導航服務,特別是耗時最長的機動車轉出業務,檔案提取時間由原來的三日縮減為即到即取,截至目前“包頭交警”APP累計辦理車駕管業務195629起。
強化安全保障,打造平安穩定的法治環境
嚴厲打擊侵害市場主體權益的黑惡犯罪活動。市局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斗爭鞏固專項斗爭成果的意見》的通知要求,制定了貫徹落實方案,由直屬偵查二分局專職開展掃黑除惡工作,堅持網上與網下相結合,準確掌握涉黑涉惡犯罪新動向,不斷加強行業領域監管和專項整治,務求實現常治長效,今年以來,全市共打掉黑惡勢力團伙3個,破獲刑事案件33起,抓獲犯罪嫌疑人96人。市公安局針對摸排掌握的突出問題和偵辦涉黑涉惡案件過程中發現的行業監管漏洞、安全風險等問題進行認真梳理,向自然資源局發“公安提示函”1份,有力推進掃黑除惡工作。
嚴格落實辦理涉企案件“少捕、少押、慎訴”理念和寬嚴相濟政策。按照自治區政法委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若干措施》要求,包頭市公安局對照“12條措施”不斷提升公安機關法治保障能力水平,出臺了《包頭市公安機關經偵部門優化營商環境服務企業發展十項措施》《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十個必須十二個做到》等一系列文件政策,對涉案企業賬戶、對企業從事重大項目研發、洽談人員、要害崗位員工,涉嫌經濟犯罪的,慎用羈押性強制措施。對涉案企業的賬目、賬戶、資金、財產慎用查封、凍結、扣押等強制措施;對涉案企業資產、資金采取強制措施后可能導致企業生產經營陷于停頓、破產、倒閉,進而影響職工工作、生活的,可暫停采取強制措施或暫緩執行強制措施。準確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著力為招商引資和企業家成長營造規范有序公平競爭的法治環境,努力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有機統一。嚴格完善內部執法監督機制,推行“四級審核把關制”和“集體議案制”,在涉案財物查封、扣押、凍結、追繳、返還等執法環節堅持集體研究。今年以來,未對涉企案件嫌疑人采取羈押性強制措施,對經查證與案件無關的物品,實現三日內解除強制措施。
重拳治理執法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及利用公權力不當等行為。市局積極整改自治區黨委第二巡視組指出的政法機關存在“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問題,將問題分解到3個單位,結合市人大對公檢法機關為優化營商環境提供法治保障情況專項監督指出的問題一并落實整改,制定了20項責任清單,目前已完成14項,長期堅持的6項,已取得階段性成效。市局紀檢組牽頭組成聯合檢查組,對巡視反饋問題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督察檢查,對優化法治營商環境專項行動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并對自查自糾發現的7個問題進行督促整改。嚴格落實《包頭市公安局執法監督中心日巡查工作辦法》和《包頭市公安機關執法全流程監督工作機制(試行)》,建立日提醒、周分析、月通報機制,形成每周執法通報,通報全市案件辦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強化執法監督。堅決糾正違法立案、違法撤案、違法使用刑事手段插手經濟糾紛、違法查封凍結扣押財物等行為。持續推進侵犯民營企業和企業家人身財產權冤錯案件的甄別糾正工作,建立涉民營企業“積案”“掛案”常態化清理機制。制定了《包頭市公安局法制部門涉企案件審核細則》《法制部門為優化營商環境開展涉企案件審核工作的八項原則》,從涉企案件的受理、立案、采取強制措施、移送起訴等各個環節,依法嚴格、及時、準確審批相關案件。對2018年以來涉及民營企業案件進行梳理排查,對未結案件盡快進行審結,對疑難案件及時通過各種方式推進,由主要領導包案攻堅,共召開5次法制工作調度會,推進涉企案件辦理進度。目前共排查涉企案件187起,其中40起盜竊案件無偵查條件,其余147起已辦結75起,剩余72起正在偵辦中。
細化權益保護,打造平等競爭的市場環境
嚴格依法保護企業家合法財產。建立從受案、立案、結案、考評到責任追究全鏈條、閉環式的執法辦案監督管理機制,不折不扣落實接報案網上登記和群眾上門報案“三個當場”剛性要求。健全法制審核制度,完善與檢察機關對口銜接機制,建立對案件、涉案財物、辦案場所、受立案等容易出問題的執法環節日常巡查和不定期監督抽查監督機制。制定了《包頭市公安機關執法辦案管理中心涉案財物管理規定》《全市公安機關涉案財物專項清理處置工作方案》,有效處置涉案財物。依法從快審理、監督涉民企案件,全力保障企業和利害關系人的合法權益,切實提升執法辦案效率。
加大依法保護企業家和知識產權力度。嚴打涉企侵犯知識產權違法犯罪,市局出臺了《嚴厲打擊倒賣專利和偽造病情診斷證明“黑產業鏈”違法犯罪活動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嚴厲打擊、倒賣專利、侵犯知識產權和偽造病情診斷、破壞正常醫療秩序等“黑產業鏈”違法犯罪活動。組織開展了“昆侖2021”專項行動,截至目前共偵破案件54起,累計檢查野生動物活動區域20處,檢查重點場所80處,檢查野生動物人工繁育場所2家,檢查餐飲場所800家,放飛野生動物100只,媒體宣傳報道20次,開展普法教育30次。其中“昆侖2021”3號即全市公安機關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偽劣商品犯罪行動共偵破刑事案件18起,打擊處理23人,搗毀窩點5處,涉案金額1158萬元。
充分發揮派出所作用,建立融通共建機制。全市派出所與轄區企業建立常態化交流機制,定期走訪企業,為企業解讀政策,了解企業困難,反映企業需求,為企業排憂解困,為企業提供安全防范預警服務。建立警企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幫助企業解決生產經營中的實際困難,對企業提出的合理要求特事特辦、急事急辦。建立企業微信群及時了解企業存在問題。目前,召開警企懇談會73次,與企業共建微信群509個,共有24572家企業入群,解決企業反映問題260個。
不斷完善公安機關“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機制。市公安局制定并印發了《包頭市公安機關“雙隨機一公開”工作實施方案》,并在2021年初共制定13項雙隨機抽查計劃,其中7項為單一隨機抽查計劃,6項為跨部門聯合抽查計劃,及時更新“兩庫一清單”信息。積極落實“互聯網+監管”機制,在“互聯網+監管”系統認領事項36條。
優化發展氛圍,打造重商親商的政商環境
領導干部聯系包聯服務企業。全市各級公安機關領導班子成員至少包聯一個民營企業,分級對口掛鉤包聯服務企業,走訪調研包聯企業,協調解決企業生產經營難題,確立聯絡機制,宣傳政策,協調相關部門,幫助企業紓難解困。截至目前,市局、分局、派出所領導共聯系企業155家。
深入開展警示教育工作。今年以來,市局共召開三次全市公安機關警示教育大會,教育引導公安民警把握、處理好政商關系,強化法治營商環境工作。市局結合政法教育整頓,召開警民懇談會,全市各級公安機關共召警民開懇談會312場,征集意見1011條,立行立改303條。出臺了《關于防止違反干預司法“三個規定”貫徹執行的工作措施》,開展了全市公安隊伍貫徹落實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大宣講活動,進一步規范涉企執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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